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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北京市计量认证监督评审任务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北京市计量认证监督评审任务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已获得计量认证证书的实验室的监督管理,使其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评审准则要求,保证出具的检测数据公正、科学、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资质认定有关工作要求,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将对部分获得计量认证证书的单位进行监督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评审对象

  列入2011年计量认证监督评审计划名单(见附件1)中的获证实验室均应自觉接受年度监督评审。

  二、监督评审责任分工

  市质监局负责监督评审计划的下达、监督评审工作的指导、监督评审结果的处理;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负责监督评审环节的组织落实、评审报告的审核整理,以及评审结果的汇总和上报;各区县质监局、分局应全力配合,及时协调和处理监督评审中出现的问题。
  执行监督评审任务的评审组由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计量评审中心负责组织,有关区县质监局、分局计量科应给予配合并派人参加。有关行业计量认证工作办公室要积极配合计量评审中心选派评审员和专家对本系统获证实验室进行监督评审。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组成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优先从评审员库中选取。
  评审组应对受评实验室出具完整的监督评审报告,并负责对监督评审中提出的整改项进行跟踪验证。

  三、监督评审依据

  现场监督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国家认监委有关文件补充规定。

  四、监督评审时间

  本次监督评审工作计划于201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现场监督评审时间由评审组长统筹安排,并提前通知被评审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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