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北京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的意见
(京质监标发[2007]322号)
各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
为加强北京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
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现就加强北京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清理整顿已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目前北京市已成立的专业技术委员会有18个,大部分技术委员会是90年代初成立的,其中有些技术委员会已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些技术委员会多年来没有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北京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业务范围窄、专业划分过细的技术委员会要予以合并;对没有社会需求或者多年没有有效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委员会要予以撤消。需要保留、合并或调整的技术委员会要重新登记并填写“北京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和“组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单初步方案表”,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审查批准后,进行换届和改选。重新登记和换届改选工作要求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到时没有完成换届改选的技术委员会,将被撤消。2005年以后成立的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才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近期刚刚重新组建和换届的建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不进行换届改选,但要重新进行登记。
二、筹建新的、有社会需求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根据北京市标准化工作和城市管理的需要,可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医疗卫生、信息化以及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旅游、餐饮等领域筹建新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筹建的技术委员会应由来自企业、科研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方面的代表组成,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科研机构、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和积极性,有关政府管理部门、企业集团、科研机构或行业协会均可作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挂靠部门。技术委员会的设置应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同时可参考有关国家技术委员会的专业情况设置。新成立的技术委员会在名称和工作领域上不应与我市现有技术委员会交叉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