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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淄卫字[2007]155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市政府、市纪委和省卫生厅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按照市纠风办《关于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完善卫生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影响卫生行业形象、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卫生行业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建设和谐卫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建设“殷实小康、和谐淄博”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范围和对象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今年确定卫生系统为重点评议和重点督查的系统之一。市卫生局作为44个部门和行业之一列入全市民主评议范围,同时,对全市学校、医院进行专门评议。因此,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是民主评议的对象。

  三、评议内容

  本次民主评议活动,市纠风办确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评议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发展环境紧密结合等方面的情况。

  2、依法履行职能,公正、文明执法;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3、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具体包括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办班、乱发证、乱评比等现象,有法不依,执法随意,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和落实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反馈结果。对“政风行风热线”以及各种形式的举报投诉能认真受理,积极整改,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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