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经费投入指除中央财政投入之外的由地方财政投入和地方自筹的经费投入。
填表单位(签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表10 组织管理考核评估评分表
区(县)
项目
| 内 容
| 考评方法
| 得分依据
| 满 分
| 得 分
|
组
织
领
导
| 有主管此项工作的政府领导和办事机构。
| | 有政府分管领导者5分;有独立地病办者7分;地病办设在疾控科内者5分;仅有专人分管者2分。
| 12
| |
转发了国家或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有实施计划或实施方案。
| 查阅文件原件
| 规划由政府或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转发者10分;部门转发者5分;部门有计划或实施方案者5分。
| 15
| |
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
| 查阅责任书和文件
| 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者10分;明确部门职责或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者5分。
| 10
| |
财政按《规划》要求,安排了重点地方病防治专项经费。
| 查阅划拨经费文件
| 2004年以来,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安排经费者15分
| 15
| |
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
| 查阅会议通知、纪要
| 自2004年,每年召开者5分;召开过2分。
| 5
| |
有地方病防治工作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 查阅有关文件
| 设有地病科者10分;无地病科但有专职人员者6分;仅有兼管人员者3分。
| 10
| |
防
治
管
理
| 制订下发地方病防治工作方案、考核评估方案,有年度工作计划和督导方案。
|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 制订下发工作方案和考评方案者6分;有年度工作计划和督导检查方案者4分。
| 10
| |
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及组织考核评估活动并有总结。
| 查阅文件、总结报告
| 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且有总结报告者10分;仅有总结报告者4分。
| 10
| |
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问题能及时报告政府或相关部门,并提出解决意见。
|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 2004年来,每年通报者8分;期间有两年通报者6分;期间有一年通报者3分。
| 8
| |
文件、资料立卷归档。
| 现场查阅
| 文件、资料齐全者3分;立卷归档规范、有序者2分。
| 5
| |
合 计
| 100
|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表11 有关部门按职责开展工作情况评分表
区(县)
部 门
| 内 容
| 考评方法
| 得分依据
| 应得分
| 实得分
|
卫
生
部
门
|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
| 查阅文件
| 2004年来,每年均有者6分;其中两年有者4分;其中一年有者2分。
| 6
| |
组织开展防治、监测、健康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 查阅文件、工作总结、培训总结等资料
| 组织开展了防治、监测、健康教育、技术培训等工作且有工作总结者11分;仅开展了部分工作且有总结者6分;仅开展部分工作,但无总结者3分。
| 11
| |
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病区范围、病情资料和相关技术支持
|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 提供病区范围和病情资料者3分;提供技术支持者2分。
| 5
| |
发展
改革
(盐务
主管)
部门
| 将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查阅文件
| 列入者6分;未列入者0分。
| 6
| |
在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安排改水工程计划
| 查阅文件
| 改水计划安排了2004年以后应改水工程的50%以上者6分;安排30-50%者3分;安排10-30%者2分。
| 6
| |
碘盐生产质量监管、销售网络建设和合格碘盐供应情况
| 查阅有关文件
| 碘盐质量稳定、销售网络健全、近三年来非碘盐率控制在2%以内者10分;销售网络较健全、非碘盐率控制在2~5%者8分;非碘盐率控制在5~10%者3分。
| 10
| |
财
政
部
门
| 安排落实地方病防治经费
| 查阅有关文件
| 根据地方病防治需要安排防治经费者10分;未未安排防治经费者0分。
| 10
| |
经费监管情况
| 查阅文件或记录
| 开展经费监管工作者6分;未开展经费监管工作者0分。
| 6
| |
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情况
|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 经费如数划拨到项目执行单位者6分;未到位者0分。
| 6
| |
水利
部门
| 将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水工作纳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规划
| 查阅文件
| 按国家和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要求将应改水病区全部纳入规划者8分;未全部纳入者0分。
| 8
| |
以自然村为单位改水工程正常使用情况
|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 工程正常使用率在95%以上6分;在80-95% 4分;60-80%2分。
| 6
| |
教育
部门
| 中小学开展重点地方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活动情况
| 查阅有关文件及学校教学计划、教案、总结,结合学生访谈
| 主管部门对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有明确要求,学校每年开展2次以上健康教育活动者7分,每年开展1次者5分,仅开展活动者2分。
| 7
| |
广电
部门
| 配合开展多种形式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情况
|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总结等
| 每年无偿宣传3次以上者6分;每年无偿宣传1-2次者3分;仅有偿宣传1分。
| 6
| |
工商
质检
部门
| 对碘盐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质量监督及查处、打击违法活动情况
| 查阅文件、记录、总结等
| 每年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者5分;仅开展了违法违纪查处活动者2分。
| 7
| |
合 计
| 100
| |
注:各地根据辖区内存在的地方病病种,将评分填入表中相应栏内,若辖区内不存在某地方病,则不进行评分;
合计分 = (各项实得分之和 ÷ 应得分之和 × 100)。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表12 地方病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评分表
区(县)
病种
| 评分标准
| 实得分
| 权重
系数
| 加权
应得分
| 加权后
实得分
|
碘缺
乏病
| 经本次考评防治成果得到持续巩固者100分;近三年来,三项考评指标中有一项下滑到消除标准以下者50分;三项考评指标有两项及以上指标下滑到消除标准以下者0分。
|
| 0.3
| 30
|
|
饮水型
地方性
氟中毒
| 改水率达到70%或近三年每年平均改水工程村占病区村数的15%以上者100分;改水率在60%以上或近三年每年平均改水工程村占病区村数的10-15%者80分;改水率在50%以上或近三年每年平均改水工程村占病区村数的5-10%者60分;近三年每年平均改水工程村占病区村数5%以下者30分;近三年未改者0分。
|
| 0.3
| 30
|
|
饮水型
地方性
砷中毒
| 开展地方性砷中毒流行病学调查者100分。
|
| 0.1
| 10
|
|
大骨
节病
| 2006年底以前,病区儿童X线检出率小于20%的病区村数,占95%以上者100分;介于85-95%者80分;介于70%-85者60分;介于60-70%者40分;60%以下者0分。
|
| 0.1
| 10
|
|
克山病
| 近三年来,每年都开展监测者100分;连续二年开展监测工作者80分;其中一年开展工作者60分;未开展工作者0分。
|
| 0.2
| 20
|
|
合 计
| |
|
|
|
|
注:(1) 加权后实得分 =(实得分 × 权重系数);(2)对辖区内不存在的地方病病种不予评分;(3)合计分 =(各病种加权后的实得分之和 ÷ 加权应得分之和 ×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