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中期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淄卫字(2007)173号)
各区县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高新区地事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中期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19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中期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07]37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掌握各区县及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目标的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全市按期实现国家及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目标,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淄博市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中期考核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依据此《方案》对各区县落实国家及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考核评估。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卫生局
淄博市发展改革委
淄博市财政厅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淄博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
(2005-2010年)中期考核评估方案
根据《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以下简称《国家规划》)、《山东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以下简称《省规划》)和《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中期考核评估方案》(以下简称《全国中期考评方案》)、《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中期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省中期考评方案》)的有关要求,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定于2007年自8月17日起至9月底对各区县落实《国家规划》和《省规划》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考评。为切实做好我市的中期考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目的
(一)了解各区县落实《国家规划》和《省规划》的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提出调整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
(二)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按期完成《国家规划》和《省规划》的目标。
二、考评内容
(一)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障、防治机构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进展情况,及政府是否将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等情况。
2.防治管理。制定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防治工作方案、督导检查方案、考核评估方案等方面的情况,要求有明确的工作目标,确定部门职责,分解细化任务指标,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履行职责情况
卫生部门制订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开展防治、监测、健康教育、技术培训和督导等;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病区范围、病情资料和相关技术支持;开展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水质卫生监测等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盐业主管部门、将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安排改水工程;加强对碘盐生产管理、销售网络建设、质量保障和合格碘盐供应等情况。
财政部门安排落实防治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情况。
水利部门将地方性氟中毒病区的改水工作纳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规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教育、广电等部门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情况。
工商、质监部门、盐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碘盐生产、流通、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及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三)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碘缺乏病。了解各区县持续巩固消除碘缺乏病防治成果的情况。
2.地方性氟中毒。各区县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情和改水范围,病区改水工程数量、改水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水质卫生监测和群众防治知识的知晓情况。
3.克山病。开展病情监测、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每年检出急型、亚急型、慢型克山病发病和潜在型克山病例数及各型克山病的治疗、转归情况。
三、考评方法、步骤
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市级考评组,对各区县进行综合考评。
(一)听汇报。听取各区县汇报,并与区县卫生、发展改革委、盐业主管部门、财政等相关部门主管人员座谈。
(二)查阅文件、资料。包括各区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转发、制定的有关文件、工作规划、技术方案、工作总结、防治监测报告等资料原件。
(三)填报相关报表(附表1-13)。
(四)现场考评
1.依据《淄博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碘缺乏病防治中期考核评估方案》(见附件1),对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2.现场调查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工作情况, 在被考评的区县调查了解改水降氟工程的进展情况,重点了解政府投入、改水工程数量及受益人口数,改水工程使用、管理及水质等情况。每个区县抽查3所改水工程(若改水工程数不足3个,则全部调查),重点查看改水工程质量和使用等情况,并对改水工程所在村的小学5年级学生30人和10户居民进行健康教育问卷调查。
3.现场调查克山病防治工作情况,在被考评的区县调查了解克山病病情和病人治疗管理情况。
(五)结果反馈
考评组及时向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考核评估意见,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建议。
(六)综合评价
1.考评组严格按照附表10、11、12、13的评分标准评分,并进行综合评价。
2.综合评价分为“优、良、一般”3个等级,综合评分在85分以上者为优,70~85分者为良,70分以下者为一般。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能评为“优或良”:
(1)未转发国家或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
(2)近三年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出现明显滑坡(盐碘、尿碘和8-10岁学生甲状腺肿大率三项技术指标中,有1项低于消除标准者);
(3)在组织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和落实工作目标三方面,其中有1项评分低于70分者。
四、考评报告
考评组完成考核评估工作后,由市卫生局牵头起草考核评估报告,并向各有关部门及各区县通报考评结果。
五、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盐业主管部门)、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考评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
附件:
淄博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碘缺乏病防治中期考核评估方案
表1 碘缺乏病防治效果监测情况
区(县)
年份
| 居民户碘盐监测
| 儿童尿碘检测
| 儿童甲肿检查
| 投服碘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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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 盐碘含量(mg/kg)构成%
| 人数
| 儿童尿碘浓度(μg/L)构成%
| 中位数
(μg/L)
| 人数
| 甲肿率(%)
|
0-
| 5-
| 20-
| 50-
| 60-
| 0-
| 50-
| 100-
| 300-
| 触诊法
| B超
法
| 县数
|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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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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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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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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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签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表2 防治碘缺乏病健康教育调查表
区(县)
年份
| 印 发
宣传单
数 量
(张)
| 印 发
宣传画
数 量
(张)
| 制作发放影像宣传材料数量
(盘)
| 广播
| 电视
| 举办
知识
竞赛
次数
(次)
| 举办
宣教
展览
次数
(次)
| 墙报
板报
次数
(次)
| 设立
固定
宣传
栏
(块)
| 编印
科普
书刊
(册)
| 出动
宣传车
(台次)
| 中、小学开展
健康教育
学校数(所)
|
累计
播放
次数
(次)
| 累计
播放时间
(小时)
| 累计
播放
次数
(次)
| 累计
播放
时间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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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
| 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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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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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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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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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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