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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淄卫字[2007]166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
  为认真贯彻全国医政工作会议和全省医院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动全市“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扎实开展,迎接全国、全省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经研究对全市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标准要求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执业、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药事管理、医院感染控制、财务管理、行风建设等。具体内容和标准要求见《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表》。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方法

  检查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医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卫生局负责市属医院和市管医院的督导检查,对各区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民营医院进行抽查;其它医院由所在区县卫生局负责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由市卫生局领导带队,邀请省级医院专家和抽调市属、市管医院医疗、护理、感染、药剂、检验、病理、管理等专业专家,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查阅有关资料等办法进行。检查结束后,集中反馈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和不足限期整改。

  为加强督查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全市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导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督查时间安排

  全市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工作自8月17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其中,8月17日至19日重点督查我市三级综合医院,20日至8月底对各级各类医院进行督查。各单位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卫生局和市属、市管医院要高度重视,对照标准要求认真做好自查、督查和迎检准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必要时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自查和督查,找准问题,及时整改提高。

  2、各督导组及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依据检查的内容和标准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情况反馈。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总结,并于3日内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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