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专项培训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7]84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四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落实《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医德医风教育课件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07] 09号)精神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专项培训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专项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培训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采用卫生部委托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制作的《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课件。该课件由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王岳教授主讲,南京中医药大学医药法学教研室田侃教授主审,包括讲座光盘、文字材料、并附有测试题。各单位请于9月12日前将征订情况报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三、培训方式:采取单位集体组织收看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及培训考核:各单位自2007年8月开始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按培训课件测试题自行组织考核,培训考核工作应于11月10日前全部完成,11月18日前将参加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报市卫生局。
五、学分授予:该项目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公布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考核合格,可申请授予Ⅱ类学分5分。
六、相关要求:各单位要把此项培训合格列为各级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要把开展此项培训列为各卫生单位建立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杨志国、张杰,联系电话2770858。
附件:《药械商业贿赂防范专项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