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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药中毒报告工作的通知

  2.统计范围:在农、林业等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或生活中误用各类农药而发生中毒者(不包括食物农药残留超标和属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本报告卡不包括生产农药而发生中毒者。
  3.填卡单位及报送日期:本报告卡由最初接诊农药中毒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患者确诊后24小时内填卡网上直报,由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分级审核和确认上报。本卡实行半年汇总分析制度。农药中毒直报员应分别于同年6月30日前和12月30前完成确认和上报。
  4.指标解释
  (1)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编码以国标编码为准。
  (2)卡片序号:自动产生20位个人序号。前8位为省(自治区、市)、地、县、乡镇的国标码,中间8位为上网录卡时间(年、月、日),后4位为流水号。为了保持纸质卡片序号和录入卡片序号是同一编码,应在卡片录入后,再依据录入卡时系统自动产生的20位个人序号填写纸质卡片序号。卡片序号是根据每名中毒患者录入卡序号填写纸质卡片序号,卡片序号是患者的一次纪录号,患者在治愈后,重新接触又发生中毒,再次报告时使用新的卡片序号。只有作为新病例报告后,发生死亡的死亡病例报告仍沿用新病例的报告序号。
  (3)身份证号:为非必填项。填了身份证号,即不填性别和年龄。
  (4)年龄为实足年龄。
  (5)中毒农药名称:指引起患者中毒的农药名称。若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混配的制剂农药(如混配制剂快杀灵含辛硫磷和氰戊菊酯),或是两种以上自配农药,应填写每一种农药的具体名称。
  (6)中毒农药类别:根据参考资料农药类别编码进行归类、填写、录入。
  (7)中毒类型:分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两类。生产性中毒系因使用农药防治农林病虫草鼠害而发生的中毒;非生产性中毒指误服或自服等生活性中毒,不包括因农药污染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者和投毒事件的中毒者。
  (8)诊断日期:以医疗卫生机构的确认日期为准。
  (9)死亡病例:必须填写死亡日期。
  (10)诊断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及填表日期必须填写完整。
  农药类别编码:

编号

品种类

编号

品种类

01

敌敌畏

02

甲胺磷

03

对硫磷(别名1605或一六零五),含甲基对硫磷

04

氧乐果(含乐果)

05

敌百虫

06

水胺硫磷

07

其他有机磷

08

溴氰菊酯

09

其他菊酯类

10

克百威(呋喃丹)

11

灭多威

12

其他氨基甲酸酯类

13

杀虫脒

14

杀虫双

15

有机氯类

16

其他杀虫剂

17

杀菌剂

18

毒鼠强

19

氟已酰氨

20

抗凝血杀鼠剂

21

其他杀鼠剂

22

百草枯

23

其他除草剂

24

混合制剂

25

生物化学农药

26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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