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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的通知

  3、技术先进性和适宜性相结合的原则。不同级别和功能的医疗机构应配置不同档次和品种的设备。以省卫生行政部门专家制定的医疗机构设备档次和品种配置要求,作为设备配置审批的重要参考。

  4、全行业管理的原则。除军队所属医疗机构外,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均纳入规划范围;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都必须服从市级规划的总体要求。

  三、准入标准

  1、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基本标准

  ⑴各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必须符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相应诊疗项目。

  ⑵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医师、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岗位培训,取得与所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相关的资质,方可上岗。

  ⑶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具备适宜的房屋、水电、防护、环保等相应的基础设施。

  2、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具体标准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准入标准均按医疗机构的类型,分为综合医院准入标准和专科医院准入标准(SPECT除外)。中医院及中西医结合医院参照专科医院准入标准执行。

  ⑴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主要配置二、三级及相当规模的医疗机构。配置CT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常规X线和普通超声检查设备。

  综合医院准入标准:

  年门急诊量4万人次(110人次/天)以上、年住院床日2万床日(按山东省2004年医院平均住院日9.58计算,年出院病人数2100)以上、X光年摄片量1.8万张以上可配置1台,其中5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配置。

  专科医院准入标准:

  年门急诊量2万人次(55人次/天)以上、年住院床日1万床日以上、X光年摄片量0.9万张以上可配置1台,其中,300张床位以上的专科医院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配置。

  ⑵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主要配置市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区域人口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县级医疗机构可以考虑配置。配置MRI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常规X线和超声检查设备以及CT。

  综合医院准入标准:

  年门急诊量22万人次以上、年住院床日9万床日以上、年住院手术量0.4万台次以上、CT年检查1万人次以上,可配置1台。年门急诊量44万人次以上、年住院床日18万床日以上、年住院手术量0.8万台次以上、CT年检查2万人次以上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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