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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行业作风和优化发展环境效能建设等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行业作风和优化发展环境效能建设等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7]96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和省市纠风工作会议以及全市卫生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和治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经研究对全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效能建设及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今年以来各级各单位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效能建设、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将对照淄卫字[2007]135号、155号和淄卫党字[2007]47号等有关文件及“全市卫生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和治贿工作会议”主要内容进行检查,重点了解和掌握各项工作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实际效果、存在问题和对策,等等。

  二、督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局纪委书记张锡云同志任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局纪委副书记曹源同志任副组长,各督查组组长任成员。各督查组工作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工作纪录,深入基层科室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现场反馈等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具体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各区县各单位督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三、具体要求

  1.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切实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和要求,进行一次认真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列入督查的区县和单位要在全面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书面的汇报材料(督查组人手一份);本次未安排督查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卫生单位、市管医院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形成书面总结于10月19日前报市局纪委监察室。汇报材料或总结要突出本区县、本单位在加强行风建设、开展行风评议、优化环境提高效能、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得力措施、取得了哪些效果、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有哪些好的建议等,特别是对于好的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都要在材料中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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