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医院管理年暨“三优一满意”活动进行督查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7]95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医院管理年和医院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对全市医院管理年和“三优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1、全国全省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和全市医院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全市“三优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主要的做法、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病案管理及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开展情况;
4、单病种质量控制、惠民医疗服务、卫生支农(社区)落实情况;
5、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及“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6、《
处方管理办法》、药物安全性监测、麻醉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7、《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及《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8、《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执业医师法》、《
护士管理办法》及《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二、督查时间及方法
本次督查由市卫生局组织,王立春同志任督查领导小组组长,李全营同志任副组长,各督查组组长任成员,抽调医疗、护理、感染、药剂、检验、影像、管理等专业人员,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和现场反馈等办法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发督办单,限期整改,并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医疗单位督查人员及时间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