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促进标准全面有效实施为重点,建立科学、高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与评价机制;
--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重点,逐步建立与科技创新机制紧密结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
把握工程建设标准化发展的新趋势,按照《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的要求,结合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各项管理制度,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
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围绕全省城乡建设重点专业领域,按照“完善体系、填平补齐”的思路,本着“适用优先,成熟先编,同类合并,突出重点”的原则,开展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研究和制修订。
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前瞻性研究。围绕国家和安徽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重点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机制的研究,关注并收集相关研究成果,为编制和修订相应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重点领域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围绕实施资源能源节约、环境保护战略,及时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和新产品,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技术标准支撑体系,编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围绕安徽省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研究制订村镇规划设计、村镇供水与节水、村镇道路与排水、新民居建筑节能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围绕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进一步强化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建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制订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围绕防灾减灾,提高突发性灾害的应对能力,制订工程建设领域防灾减灾、灾害预警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结合全省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围绕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与评价,加强相关管理、监督、评价和服务性标准的编制。
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的复审和修订。全面清理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废除内容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重复、有矛盾的地方标准,及时组织对标龄超过5年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