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内容:(1)针对国内外产业发展的趋势,开展产业技术路线图的研究,制定联盟的总体发展战略;(2)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产学研结合,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方面的研究;(3)针对联盟自身发展的特点,开展知识产权等利益共享机制的研究,探索保持联盟长期稳定运行的途径和方式。
经费额度:每个联盟项目支持额度为100万元。
二、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申报条件
(一)技术标准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申报材料中须包含相应证明文件,如本单位承担标委会秘书处/标委会委员文件、本单位已制定发布的标准文本等。
2、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实施项目研究必备条件及匹配资金;方向1由企业或行业牵头单位申报;申报企业应承诺不低于1:1的匹配资金。
3、鼓励产学研合作。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4、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或授权协议,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申报时需附许可研究批件复印件,有关知识产权批件复印件等。
(二)创新联盟申报条件
1、联盟应由本市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至少要有5家以上成员单位,其中至少包括1家行业骨干企业,至少包括1家相应研究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市级科研机构或高校。
2、联盟要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符合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以及民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产业发展需求,瞄准的产业在本市有较大的规模和明显的技术优势,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3、联盟必须已经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权利关系,形成在长期合作契约模式下的战略联盟。
(三)创新联盟推荐自荐条件
1、区县推荐:各区县科委可聚焦各自区域的优势及特色产业领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本区骨干企业积极申报,由各区县科委统一向市科委出具推荐函并承诺按1:1配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