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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3.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各级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增强慈善意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专栏三 :
“十二五”主要能力建设项目

  1.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新建、扩建、改造。扶持应建未建设施的新建,对建设规模未达标的设施进行扩建,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2.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全面建成省、市、县级骨干残疾人康复综合性机构。 3.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建设。建设100个示范性社区康复站。 4.专业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建设10个设区市、100个县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5.特殊教育机构建设。省级建一所残疾人职业学院;人口30万以上以及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的县(市、区),要建有一所独立设置的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不足30万人口的县(市、区),在设区市范围内,统筹建设一所或几所特殊教育学校。各设区市应建有一所达标的覆盖全市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相互渗透的寄宿制听障类特殊教育学校(含高中教育),省会城市建有一所达标的覆盖全省的寄宿制视障类特殊教育学校(含高中教育)。
  6.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省本级和设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7.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建设覆盖105万残疾人口的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 8.残疾预防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建设。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对主要致残原因进行监测分析,为残疾预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9.残疾人事业专业人才培养。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服务、体育健身、维权等专业人员和残联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

  四、纲要的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残疾人事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和难点。未来五年,是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施好《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地要依据本纲要制定本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各部门要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将本纲要的主要任务指标、重点建设项目、重要工作措施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要综合运用纳入预算、整合投入、社会募集、联动支持等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制定纲要实施的评价指标体系,要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的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纲要执行中的问题。各部门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纲要执行情况。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二五”中期和末期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专栏四 :

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评估指标


┌──┬───────────────────────┬─────┬───┬─────┐
│  │监测指标                   │单位   │权重 │目标值  │
├──┼───────────────────────┼─────┼───┼─────┤
│社会│1.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比例           │%     │4   │≥50   │
│保障├───────────────────────┼─────┼───┼─────┤
│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比例           │%     │4   │≥30   │
│  ├───────────────────────┼─────┼───┼─────┤
│  │3.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比例   │%     │6   │≥80   │
│  ├───────────────────────┼─────┼───┼─────┤
│  │4.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例   │%     │6   │≥95   │
│  ├───────────────────────┼─────┼───┼─────┤
│  │5.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比例          │%     │6   │≥98   │
│  ├───────────────────────┼─────┼───┼─────┤
│  │6.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保比例          │%     │6   │≥85   │
│  ├───────────────────────┼─────┼───┼─────┤
│  │7.农忖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扶贫开发人数      │万人   │4   │≥38   │
├──┼───────────────────────┼─────┼───┼─────┤
│公共│1.重点康复工程服务人数            │万人   │5   │≥49   │
│服 ├───────────────────────┼─────┼───┼─────┤
│务 │2.康复服务比例                │%     │4   │≥80   │
│  ├───────────────────────┼─────┼───┼─────┤
│  │3.学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     │5   │≥90   │
│  ├───────────────────────┼─────┼───┼─────┤
│  │4.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           │万人   │5   │≥10   │
│  ├───────────────────────┼─────┼───┼─────┤
│  │5.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人数         │万人   │5   │≥4    │
│  ├───────────────────────┼─────┼───┼─────┤
│  │6.残疾人接受托养人数             │万人(次)│4   │≥8    │
│  ├───────────────────────┼─────┼───┼─────┤
│  │7.社区服务比例                │%     │4   │≥70   │
│  ├───────────────────────┼─────┼───┼─────┤
│  │8.社区活动参与率               │%     │4   │≥65   │
├──┼───────────────────────┼─────┼───┼─────┤
│生活│1.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7   │≥13700  │
│水平├───────────────────────┼─────┼───┼─────┤
│  │2.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          │元    │7   │≥6900  │
│  ├───────────────────────┼─────┼───┼─────┤
│  │3.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          │%     │5   │≤42   │
│  ├───────────────────────┼─────┼───┼─────┤
│  │4.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          │%     │5   │≤44   │
│  ├───────────────────────┼─────┼───┼─────┤
│  │5.百户残疾人家庭彩色电视机拥有量       │台    │4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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