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审核:各市卫生局负责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填写《山东省乡村医生社区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考试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
㈢考试:由省卫生厅单独组织,单独命题。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和文化综合”。
㈣录取:省卫生厅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提出拟录取名单,由省教育厅审批注册。
六、组织与管理
㈠省卫生厅与省教育厅负责本项目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确定招生数量和招生学校;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负责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以及学历教育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等具体实施工作。
㈡各市卫生局承担本地区乡村医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㈢承担教学任务的院校负责为培养对象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学籍、加强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应妥善保存学员录取审批表、考试记录、毕业生花名册及其他教学资料,以备检查。
七、经费管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规定,普通中专理工农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500元。考虑到乡村医生的实际情况和本学历教育的特点,办学单位按学分收取学员学费,但每位学员平均每学年个人承担学费不高于1700元,3年总学费不高于5100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学员的学费补助和教育组织管理工作。
附件:1.山东省乡村医生社区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
2.山东省乡村医生社区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考试人员汇总表
附件1:
山东省乡村医生社区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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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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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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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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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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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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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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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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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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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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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 发证机关
| 证书编号
| 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书
| 发证机关
|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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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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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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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卫生局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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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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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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