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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2、制度建设及培训。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制定了传染病报告、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等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对全院及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医护人员进行重点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等相关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基层医护人员对传染病知识的了解,增强了传染病报告的责任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村卫生室均能按时参加乡镇医院及辖区内疾控机构组织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及网络直报知识的培训。 其中淄川区利用开例会的时间,对辖区内各诊所、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培训,统一发放了重点传染病报告标准、流程、联系电话,加固了网络建设;临淄区卫生行政部门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了所有村级卫生室组成的传染病监测网络,给予全区442个村级卫生室每年300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补助,调动了农村基层卫生室传染病疫情监测积极性。大部分乡镇医院能够按照要求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和报告制度,加强人员培训。配备急救常用药品、消杀药械、个人防护用品。

  3、疫情报告管理及报告质量。检查的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均能够进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设立专(兼)职疫情报告责任人,负责疫情网络直报的人员业务熟练、确保了疫情信息传递的快捷、准确、畅通。大部分乡镇医院能够保证网络直报设备专用,网络直报工作运转正常。检查的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能够按照诊断标准诊治传染病,其中门诊登记比较好的有高新区石桥镇朱庄村卫生室。通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单位的努力工作,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其中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张店区房镇镇卫生院、张店区中埠镇卫生院、高新区石桥镇卫生院、周村区萌水镇卫生院在传染病信息管理工作中成绩尤为突出。通过核查各乡镇医院的门诊登记、实验室细菌培养登记簿和血清学登记簿,抽查传染病病例118例,共查出漏报3例,报告率为97.46 %。16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个体诊所中,年内有传染病病例报告的2处。截止到11月底,被检18个乡镇医院通过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病例从诊断至报告时间大部分在12-24小时之间,迟报15例。1~12月份传染病报告卡中有6例逻辑不符,报卡时间早于诊断时间。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二级以下医疗单位传染病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还不够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诊断水平、诊断标准的掌握普遍较差,医务人员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就检查情况来看目前我市部分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尚不能充分发挥传染病防控前沿阵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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