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卫中字[2008]1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县、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
2008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一个目标”、制定“一套政策”、抓好“两个落实”、加强“三项建设”。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为目标,制定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狠抓新农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中医药政策的落实,加强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中医药人才队伍和中医药传统文化建设,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全面、科学、可持续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一、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坚持“中西医并重”与 “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的总体要求,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全市中医药工作现状和存在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出台《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制定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力争在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资金投入、补偿政策、工作措施等方面有较大突破。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草,在建立比较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中,充分考虑中医药的特殊性,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在创新和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等建设中,提出充分体现中医药特点的政策措施。
二、狠抓政策落实,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的作用
切实抓好将中医医疗机构列为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和将中药、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并提高补偿比例等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引导农民群众选择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各项中医药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中医医疗服务网络,落实《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建设好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探索建立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新机制,更加注重推广应用的实效和后期评价。认真落实社区卫生配套文件中中医药政策,合理配置城市中医药资源。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配置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积极开展社区中医药预防、治疗、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中医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中医药技术支持。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吸引和鼓励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医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