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治,要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新涂阳病人发现任务,保持病人治愈率达85%以上,DOTS覆盖达到100%的水平。按照《2006-2010年山东省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关于印发〈2007年中央补助淄博市结核病防治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卫字[2008]47号)文件要求,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综合防治水平。推进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做好流行规律分析,全面完成结核病耐药基线调查工作。加强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建设和培训。加强疫情管理,严格传染源个案调查,追踪流调密切接触者,建立传染源、密切接触者动态管理制度;落实转诊制度和病人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要高度重视耐药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健全防治体系,形成防治网络;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抓好防治先进典型,全面推动结防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痰检点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加大学校、农民工工地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工作力度,预防控制结核病的集中流行。
乙肝防治,认真落实《2006-2010年山东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加强乙肝疫苗接种管理,保证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及首针及时接种率保持90%以上。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成人乙肝疫苗接种率。力争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
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力争发病人数保持平稳。继续落实灭鼠、防鼠,疫苗接种,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教育,疫点处理,疫情报告和疫情管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巩固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已取得的成果。认真落实我市扩大免疫规划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的各项措施,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流行规律,加大科技防治力度。
霍乱防治,严防疫情流行,杜绝二代病人。全面落实《霍乱防治预案》要求,继续狠抓各项综合措施的落实,组织防治技术培训,进一步做好人员、技术和物资保障,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依法规范各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的设置、工作内容及开诊,严格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加强交通检疫和流动人口管理。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处理,严格控制传染源,追踪病源,做好现场处理。要高度重视O157出血性肠炎的监测和与周围市的联防工作。
狂犬病防治,要严格疫情管理和疫情监测,认真开展个案调查。强化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建设,按照《山东省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要求,认真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与畜牧、公安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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