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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构建和谐卫生集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构建无结核病和谐校园活动(4月中旬):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实施。

  1、在张店区举行构建无结核病和谐校园活动启动仪式;

  2、制定学校结核病健康促进计划及实施方案;

  3、按照“法律进学校”总体要求,在学校组织宣传防治结核病相关知识,通过播放影像制品、召开结核病主题班会及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免疫规划宣传周活动(4月21至4月27日):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实施。

  1、走进社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关注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普及免疫规划知识,提高群众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知晓率;

  2、利用电视专版、报刊等媒介宣传免疫接种知识。

  (三)《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4月25日至5月1日):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职业病防治院负责实施。

  1、结合“法律进工矿企业”宣传,与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下发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举办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3、利用报刊、墙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规政策,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情况进行采访报道。

  五、活动要求

  1、各区县、各单位要统一对宣传月活动的认识,突出卫生行业特点,力求活动开展地扎实有效。

  2、各单位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展示宣传图版、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解答群众咨询、播放音像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构建和谐卫生要与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结合起来,作为近期法律进机关、进医疗卫生机构、进餐饮单位、进工矿企业、进乡村和社区的重要内容,促进和谐卫生,营造良好的卫生法治环境。

  附:构建和谐卫生集中法制宣传月活动标语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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