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构建和谐卫生集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18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全市“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平安淄博第五个集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淄法治办[2008]2号)要求,结合卫生实际,对在全市卫生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4月1日开始,至5月1日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主题
构建和谐卫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宣传重点
1、
宪法、
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信访条例等与建设平安淄博、维护社会稳定、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
2、
民法通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物权法、
环境保护法、
劳动合同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
食品卫生法》、《
职业病防治法》、《
传染病防治法》、《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与维护人民群众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