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11〕7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
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二〇一一年七月
前言
“十二五”时期,是福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前三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福建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建设海西生态优美之区,将我省生态优势转化为海西又好又快发展的经济优势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为指导,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福建生态省建设纲要》编制,主要阐明未来五年我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的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开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新局面
“十一五”时期,我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实施《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建立环保监管“一岗双责”制度,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把加强生态省建设作为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第一节 “十一五”环保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水、大气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取得新的成就。
--环境质量持续位居全国前列。2010年全省12条主要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和水域功能达标率分别为95.6%和97.1%,较2005年提高6.3个百分点和9.2个百分点;14个县级市、44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分别为97.9%、98.8%,水质状况保持优良。23个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达标率100%,较2005年提高了22.2个百分点;9个设区市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6.9%,比2005年提高6.5个百分点。城市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污染减排任务如期完成。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比2005年减排11.2%、5.44%,如期实现“十一五”目标。全省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已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均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运行。
--生态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继续加强各类特殊保护区建设,至2010年底,已建自然保护区93个,森林公园105个,国家湿地公园2个,地质公园11个,有效保护70%以上的主要江河源头森林植被和25%的天然湿地。
--环境基础建设力度加大。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87座,日处理能力348万吨,是2005年的2.52倍;已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3座,日处理能力达2.1万吨;22家企业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年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12.78万吨。全省已建507个绿色社区。实施《福建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已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127个,已建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120个。
--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增强。环境监测能力得到加强,完成45个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全省已建成28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1个海洋水质自动监测站、67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4个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12个江河水体放射性监测点、2个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点。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环境执法装备逐步完善,环境执法能力明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妥善处理处置多起突发环境事件。
专栏1 福建省“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
类型
| 序
号
| 指 标
| 2005年
| 规划目标
2010年
| 实际值
|
2010年
| 比2005年
增减情况
|
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 1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设区市:95.8
| 设区市:95
| 设区市:96.5
| +0.7个
百分点
|
县级市:96.6
| 县级市:95
| 县级市:97.9
| +1.3个
百分点
|
2
| 主要水系地表水Ⅰ~Ⅲ类水质达标率(%)
| 88.9
| 90
| 95.6
| +6.7个
百分点
|
主要水系地表水水域功能达标率(%)
| 78.7
| 90
| 97.1
| +18.4个
百分点
|
3
|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 42.6
| 45
| 48.1
| +5.5个
百分点
|
4
| 城市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
| 90.4
| 85
(310天)
| 96.9
(353天)
| +6.5个
百分点
|
5
| 辐射环境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
|
6
| 城市(含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
| 48.76
| >60
| 77
| +28个
百分点
|
7
| 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48.04
| >60
| 83
| +35
个百分点
|
8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3.08
| 40
| 39.8
| +6.7个
百分点
|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标
| 9
| 森林覆盖率(%)
| 62.96
| 保持全国
前列
| 63.1
| +0.14个
百分点
|
10
| 各类特殊保护区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
| 11
| 12
| 12
| +1个
百分点
|
11
|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万亩)
| -
| 750
| 810
| -
|
工业污染防治指标
| 12
|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万吨/年)
| 二氧化硫
| 46.12
| 42.4
| 40.94
| -5.18%
|
化学需氧量
| 39.41
| 37.5
| 37.26
| -2.15%
|
13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68.9
| 70
| 预计80
| +11.1个
百分点
|
第二节 “十二五”环保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