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专利申请授权资助、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政策措施,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会同科技管理部门,加大对科研项目运行中的知识产权跟踪力度,对源自产学研合作尤其是技术联盟中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申请的、着重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能够产生核心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项目,在科技计划安排和经费投入上给予优先或重点支持,大幅度提高专利产出量,优化专利结构。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专利奖评选活动,激励群众性的发明创造和艺术创作活动。
3.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高校、科研机构的创造能力。
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等方式,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企业提高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鼓励企业通过购买、联合重组、特许经营、补偿贸易、许可、专利联盟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引导和支持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打造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鼓励和引导在郑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开发一批关键性、前沿性的新技术、新成果,争取形成一批原创性知识产权。会同科技管理部门,以科技特派员制度为载体,在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驿站,鼓励国内、外院(所)校科研人员为郑州企业服务。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执法环境,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率。
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和成效,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人人重视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浓厚氛围。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每年完成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不低于40件,结案率不低于90%。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贯彻“和谐执法”的理念,加强和谐执法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监督、信息披露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提高企业预防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完善省市地企纵向四级联动机制和跨区域、跨部门的横向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继续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绿色通道”政策,对重点企业实施挂牌保护。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活动,打击生产、流通、消费、进出口、会展等环节和互联网领域内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协调机制,畅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移送渠道,加大行政执法机关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司法机关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力度。
(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加强对部门和县(市、区)的协调指导。
将各地、各部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规划目标的实现、各项战略措施的效果、企业知识产权利用成效、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等进行阶段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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