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通知
(京发改[2011]1553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燕山物价检查所: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为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从2011年9月5日开始,至10月7日结束。其中9月7日至9月8日、9月27至9月29日为全市统一检查日。
二、检查重点
(一)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的特点,一是加强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从规范商品明码标价入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二是加强月饼等节日食品价格监管。各单位要组织对月饼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做到价签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积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有效遏制奢华包装、搭售贵重物品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三是加强餐饮业价格监管,对经营者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提高菜品价格的,及时开展调查和提醒告诫,维护餐饮价格稳定。
(二)“十一”是旅游出行高峰,要强化对机动车停车场、交通客运、景点门票等行业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交通运输价格秩序。重点查处商业街区、旅游景点热点地区周边停车场乱涨价、私自打折问题。
(三)节日期间,商业零售行业优惠促销活动集中。一是继续加强对商场、超市的检查、巡查,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高于标价结算以及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模糊赠送、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近期家具、装饰建材领域举报量呈现上升趋势,各区县要摸清辖区主要市场分布情况,大力整顿该行业明码标价和优惠促销价格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