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综合交叉
方向1、医学诊疗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基础研究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重要疾病(心脑血管、肿瘤)的影像及实验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方向2、基于上海光源的基础研究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在新一代反应堆--钍基熔盐堆环境下的合金材料腐蚀损伤行为及机理研究;纳米分辨细胞显微成像方法学研究。
(十)连续支持
对未列入上述指南,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原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连续支持:
1、2008年立项并按时通过结题验收的基础研究重点(重大)项目或浦江人才计划项目(A类)验收综合评价为优秀者;
2、项目执行期间取得的成果在本领域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或取得重要发明专利或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
3、研究内容符合国家、上海“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且该研究工作确有继续深入研究的必要。
二、研究期限和经费额度
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任务。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30万元至60万元,超过50万元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单位。
三、申请条件
1、申请项目必须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明确的研究目标,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原则上每条指南方向,同一法人单位限报3项。
2、项目责任人须是项目依托单位全职工作人员且申报当年一般不超过60岁,项目负责人和子课题负责人,每年投入申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每年投入申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位申请人限报一项,目前承担上海市科委基础研究重大、重点在研项目的(不包括2011年结题的项目),本次申请不予受理。
3、每个项目的承担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4、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或授权协议,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申报时需附许可研究批件复印件、有关知识产权批件复印件等。
四、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