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卫生局纪委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的通知
(淄卫纪字[2008]3号)
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纪委、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纪委《关于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淄纪发[2008]2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卫生系统实际,提出以下要求,望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要求上来。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后,市委、市政府及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迅速传达学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一系列指示精神,局党委对全市卫生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各单位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全市卫生系统首要政治任务,把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号召,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一切为了灾区,全力以赴支援灾区人民抗震救灾。
二、全力做好支援抗震救灾和稳定工作。各级各单位要把广泛开展“服务好、质量好,让群众满意”即“两好一满意”活动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人民抗震救灾;要多关心赴灾区救援救助队员家属,帮助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解除其后顾之忧,做他们的坚强后盾,激励队员克服困难、顽强拼搏,出色完成救援救助任务;同时,要周密安排、进一步充实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卫生监督预备队力量,做好药品、器械、物资等一切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出发。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舆情监控,不传谣、不信谣,不给上级添乱,全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做好不和谐因素的排查工作,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地做好当前的稳定工作,把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建设和谐卫生、构建和谐社会。
三、严肃纪律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上级关于抗震救灾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抗震救灾责任的监督检查,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捐助款物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的,要从严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各级党委、政府抗震救灾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