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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淄卫字[2008]104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工作,保证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我局于4月15日-25日组织专家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有关资料和现场考核等方法,对全市86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各医疗机构重视临床血液管理使用工作,成立了输血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市17处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不断加大投入,购置微机、储血专用冰箱(冰柜)等设备,科室设置、仪器设备、冷链设施基本达到《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要求。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淄矿集团中心医院、临淄区人民医院设置独立输血科,储血室、配血室、办公室、值班室布局合理,标示明确,基础设施完善,血液管理规范到位。

  (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审批制度、输血前检查、核对制度、输血知情同意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输血前检查项目齐全、规范,全血、血浆等出入库登记完整,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规范,责任落实到位。

  (三)血液管理运行规范。全市临床用血统一由市中心血站采集、检测、供应,未发现医疗机构非法采集血液现象。各储血点与辖区内临床用血单位签订供血协议,基本满足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临淄区人民医院配置专用车辆及时为辖区内医疗机构送血,方便了各医疗机构临床急症用血,深受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好评。全市15处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与市中心血站全部实行微机联网,在全省率先实现了血液管理从献血者血管到受血者血管微机管理,确保血液管理可追溯性和临床用血安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医疗机构输血科设置不规范,布局不合理,房屋面积不足,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输血科附属检验科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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