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小麦受灾补助资金的通知
(沪农委[2011]308号)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三夏”期间,本市遭受灾害性极端气候影响,对小麦收获造成严重影响,导致部分小麦发芽、霉变。为减轻因灾造成的粮食损失和种粮农民经济损失,支持农民灾后恢复生产,提高种粮农民生产积极性。经研究,现将市级财政2011年度小麦受灾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标准。对本次因灾造成的小麦发芽、霉变损失,由市级财政按每亩100元对受灾农户给予补助,区县财政按每亩不低于50元安排配套资金。按照1吨=3亩折算标准。
二、制订分配方案。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订小麦受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本市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发放的要求,建立补助数量、面积、资金等数据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四、及时拨付资金。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进度,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受灾农户,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发挥补助资金应有效应。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
附件:2011年本市小麦受灾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2011年本市小麦受灾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区县
| 收割后发芽、霉变数量
| 补助资金
(万元)
|
吨
| 亩
|
闵行
| 362.46
| 1087
| 11
|
嘉定
| 3682.91
| 11049
| 110
|
浦东
| 8608.25
| 25825
| 258
|
奉贤
| 3797.70
| 11393
| 114
|
松江
| 515.00
| 1545
| 15
|
金山
| 12032.00
| 36096
| 361
|
青浦
| 8840.00
| 26520
| 265
|
崇明
| 10415.33
| 31246
| 312
|
光明食品
集团
| 62.00
| 186
| 2
|
上实集团
| 1730
| 5190
| 52
|
合计
| 50045.65
| 150137
|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