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科技发展合力。
1.重视和加强科技工作。各级政府要将科技创新摆在科学发展和富民强省的更加突出地位,形成主要负责同志抓科技创新的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把科技创新成效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级领导干部要与科学家交朋友,加强对科技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科技发展中的重点问题。
2.健全科技协调机制。建立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整合省内科技资源与利用好京津科技资源相结合,实现创新资源配置和共享。强化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以及领域之间、学科之间的统筹协调,合理配置资源,组织联合攻关,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建立省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协调管理机制。
(二)加大科技投入,构建多元化投入体系。
1.加强财政科技投入。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参与的科学技术投入体系,提高全社会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提高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使我省财政科技投入和科普经费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75%以上。进一步落实鼓励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引导和动员社会民间资本支持创新活动。
2.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对重大科技专项、科研基地、科技队伍建设、科技基础条件的投入力度,加强对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社会公益研究的支持,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对政府科技投入的管理,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
3.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扩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促进风险投资多元化投入,完善创业风险投资运营机制。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建立企业直接融资体系,积极推进成长性科技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支持高新区纳入国家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试点园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非上市股份制公司在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交易。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机制,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保险试点。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1.壮大各类创新主体。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各类科技计划向企业倾斜的有效机制,引导社会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鼓励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支持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发展优势学科,聚集和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强重点实验室、知识创新团队和跨学科研究中心建设。推进科研院所完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稳定支持科研机构创新活动的科技投入机制,增强科研院所的公共服务能力。创新产学研紧密合作新机制,促进高校和研究机构围绕企业的需求开展创新活动和人才培养,探索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创新模式,构建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2.重视市、县(市、区)科技创新。支持各设区市根据自身特点和产业布局,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构建环首都高新技术成果孵化转化体系、沿海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和冀中南区域自主创新体系。重视和加强县域科技创新,形成省市县整体联动、资源优化配置、合力推进科技创新的良好格局。
3.鼓励全社会创新活动。积极引导各类组织和科研机构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开展各类科学技术攻关研究和创新活动,为我省持续创新提供动力。健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将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等纳入企业考核范围。完善科学技术评价体系,加大科学技术奖励力度,充分发挥科技评价和科技奖励在推动自主创新中的导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全社会培育创新意识,倡导创新精神,完善创新机制,大力提倡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精神,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四)强化科技政策落实,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1.加强重大决策研究。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开展一批具有针对性的重大软科学项目研究,提高决策研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政策引导支持。落实好国家和省的各类促进科技创新政策,认真实施《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做好《河北省技术市场条例》等有关科技法规的修订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推动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各项政策的落实。围绕我省科技发展重点,研究制定一批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科技法规和政策措施。
3.不断完善政策机制。加强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制度建设,激励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创新创业。探索建立产权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激发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健全考核监督机制,推动规划有效实施。
1.重视规划的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把规划组织实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政策研究、宏观管理和协调落实。市、县(市、区)科技规划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落实。
2.推进科技管理创新。创新科技管理方式,建立科技规划、计划、项目的评估和监督体系。在科技项目立项、验收等阶段引入第三方科技评价机制,强化绩效考核,推进科技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倡导良好科学研究风气,逐步建立科技研究人员诚信档案,作为审批科研项目、申报奖励和晋升、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3.加强考核和监督。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定期通报和年度评估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重点抓好中期评估和年度评估,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控,根据未来发展环境变化和规划实施进度情况及时修订规划内容,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