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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实现和谐稳定争第一目标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46、推行信访代理制,实施“阳光信访”,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深化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物业纠纷、劳资纠纷等专业调解工作,民间纠纷调处率达98%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5%,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5%以上。(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法院)

  47、在市级层面组建 10 个矛盾纠纷专项协调小组,开展重点领域、重大矛盾化解攻坚行动,加大征地拆迁、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涉法涉诉问题等方面重点矛盾解决力度。青奥会前全市积案化解率达90%以上,进京访积案95%得到化解,越级访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市信访联席办、市信访局)

  (三)实施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程

  48、加强全员人口统筹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人口信息基础库,建立全市联网、部门联动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49、健全户籍管理制度,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子女就学等问题。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建设,以市民卡为载体,实施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一证通”制度,推广“三集中”(集中住宿、集中管理、集中服务)、“以房管人图表作业”等成功管理模式,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警务协作,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市人口计生委、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50、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综治和司法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涉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加大精神卫生设施建设力度,研究制定特殊人群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提高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社会救助水平。(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市禁毒办)

  (四)实施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工程

  51、建立社会公共安全调查和社会治安研判分析制度,市和区县每年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重点解决和治理的突出治安问题,实施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52、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要害部位、案件多发区域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资源投入,青奥会前技防街道(镇)规范化运行及主要路面、治安卡口、警务查报站技防建设 100%达标,技防建设水平保持全国领先。(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53、继续开展平安街道(镇)、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提升治安防范能力,维护社会安定。(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各系列平安创建牵头单位)

  54、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建好防汛抗洪、防化救援、防暴防恐、治安防范“四防”队伍,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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