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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迎国庆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通知


  (三)津湾广场、梅江会展中心等市区各大公园、绿地、广场及泰安道、曲阜道、成都道、贵州路、南京路、友谊路、宾水道、乐园道、马场道、十一经路等主干道路栽植应季草花,设置花钵,由各区政府负责。

  (四)重点地区的道路桥梁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插挂国旗,由市政公路局负责。

  (五)主要商业街的各类商店、门脸灯光的开启及插挂国旗,由市商务委负责。

  (六)中心城区各建筑工地周边气氛布置,由市建交委负责。

  (七)中心城区各主要交通公交始末站点的气氛布置,由市公交集团负责。

  (八)中心城区主要文化活动场馆和天津电视塔景点的气氛布置,由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广电集团负责。

  (九)一宫、二宫的气氛布置,由市总工会负责。

  (十)天津站、西站、北站地区的气氛布置,由天津铁路分局和相关区政府负责。

  (十一)地铁沿线车站、津滨轻轨沿线车站的气氛布置,由运营单位和所在区政府负责。

  (十二)天津机场节日气氛布置,由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负责。

  (十三)节日期间的灯光保障,由各区政府和市市容园林委信息中心负责。

  (十四)节日期间的电力保障,由市电力公司负责。

  (十五)各区现政府所在地节日气氛布置,由各区县政府负责。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和谐、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庆节”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重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容园林委的统一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二)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节日气氛布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由一名主管领导牵头,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政府对辖区负责,各有关单位对权属管理部门负责,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落实安全制度。“国庆节”放假时间长,加之秋季风大,各级领导要把安全工作贯穿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全过程,要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四)加强督办检查。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巡查督办制度,注意维护,发现有损坏及时修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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