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豫台经贸洽谈会暨台商中原行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五)台商中原行活动:10月20日至22日。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1豫台经贸洽谈会暨台商中原行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名誉主任:

  王毅(国务院台办主任)

  郭庚茂(河南省省长)

  主 任:

  郑立中(国务院台办常务副主任)

  史济春(河南省副省长)

  副主任:

  寇武江(省政府副秘书长)

  宋丽萍(省台办主任)

  李清树(省商务厅厅长)

  曹存正(漯河市常务副市长)

  成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教育厅、卫生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委外宣办及各省辖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会前筹备及会议举办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的落实;办公室设在省台办,宋丽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商务厅副厅长戴松军、漯河市副市长蒋志安任副主任。

  五、工作分工

  (一)省台办。

  1.负责洽谈会的总体策划。

  2.负责邀请国务院台办领导参会。

  3.负责邀请台湾重要客商、港澳地区台商参会。

  4.负责协调各项活动开展。

  5.组织台商中原行活动。

  6.负责活动经费初审、汇总、上报和核支等工作。

  (二)省商务厅。

  1.负责全省招商项目的发布和对接。

  2.负责举办中原经济区建设投资说明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3.负责全省签约项目的汇总。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负责邀请台湾中小企业界代表参会。

  2.负责举办两岸中小企业和台资企业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论坛。

  (四)省农业厅。

  负责提供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招商项目。

  (五)省财政厅。

  负责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核、拔付及监督使用。按照筹备工作进度,拔付前期费用,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负责提供现代城镇体系建设及城市改造招商项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