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要求
(一)2011年9月30日前,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将辖区内(包括县、市、区)必须设立网页的幼儿园名单报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传真:0591-87856573)。
(二)2011年11月30日前,各级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并督促所辖区内各幼儿园把“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或专栏设立起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其及时整改。
(三)2011年12月30日前,省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幼儿园“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四)各级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相互协调、齐抓共管。要不断跟综幼儿园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执行情况,督促幼儿园及时更新网页和专栏内容,建立健全咨询和投诉机构,发挥价格举报电话12358平台的作用,接受群众监督,共同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来。
附件:1.幼儿园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步骤
附件: 2.“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格式)(略)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幼儿园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步骤
一、首先登陆到“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站”,具体登陆方法如下:
方法1:打开IE,进入“福建省物价局”,网址:/,点击“福建省物价局”的右边侧的“价格服务进校园”图标。
方法2:打开IE,直接进入“价格服务进校园”,网址:http://mis.fjjg.gov.cn/schoolservice/
二、进入本园收费信息主页
进入“价格服务进校园”主页后,点击“价格服务进校园”页面上方栏目“学校收费信息”,根据条件查询本园名称。
点击本园名称,进入本园收费信息主页。
三、本园“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和其他信息的录入(注意: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
在本园收费信息主页左上侧“收费信息管理登录”的“管理密码”框输入本校管理密码(初始密码为2008453)。点击登录,即可登陆到信息录入页面,即“后台管理”主页面。“后台管理”里面提供了“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和其他信息的录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