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门征求意见活动日”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有关要求,市局决定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开展“开门征求意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时间:2011年9月6日上午9点-11点
地点:市局办公楼路西假山下小广场
参加人员:局班子成员、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活动内容
1、局长米志奇同志宣布“开门征求意见活动日”活动开始并讲话。
2、现场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安全用药、用械知识。现场发放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手册,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3、现场发放“开门征求意见”表。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开门征求意见”领导小组。米志奇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纪检书记智建国为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具体分工
1、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各派2名正式人员参加。
2、政策法规处联系新闻媒体、编写新闻通稿。
3、食品处、化保处、注册处、器械处、安监处、市场处、稽查处各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发放安全用药知识手册、“开门征求意见表”,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4、注册处、器械处、安监处、市场处、稽查处同时负责准备相关内容展板,每个处室不少于2块。
5、机关党委负责协调乐仁堂药房总店进行会场布置(话筒、群众座椅、宣传台及桌椅等)。
6、机关党委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及活动横幅内容、开门征求意见表、桌牌等具体事宜。
五、注意事项
1、市局工作人员及餐饮化保大队一律着执法服装。
2、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明确一名联络人,将联络人于2011年9月2日前报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