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具备的相应条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用消费试点工作方案;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六、申报资金材料
顾客购物发票的复印件、购物POS卡单复印件以及顾客姓名、联系方式等材料。
七、申报资金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试点企业每月10日前向市商务委、市财政局报送申报项目的电子数据和纸质文件。
(二)项目评审。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审核申报项目后,由评审公司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结论。
(三)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论拨付资金。
(四)项目总结。各试点企业于试点结束10日内,分别向市财政局、市商务委报送信用消费试点工作总结情况。
附件1:
申请书
根据《北京市开展信用消费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提出试点工作促销企业申请,并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本二份:
一、申请书
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三、试点工作推广方案
四、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明
3.银行出具的促销企业资信证明
4.其他材料
并确认如下事项:
1. 本企业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 本企业已详细审查全部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与申请有关的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附件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试点促销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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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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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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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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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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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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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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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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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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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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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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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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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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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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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能力介绍 (包括生产规模、管理水平、研发能力、质量保障能力、资信状况、销售网络和组织体系、售后服务条款及能力、社会责任,限2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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