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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国内区域合作专项促进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申报材料
  1、项目(活动)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活动)支持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3、项目实际投资有效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合作投资合同、投资科目清单、银行进帐单、投资地商务部门证明、项目现场图片资料等);
  4、参会企业或承办单位缴纳展位费用、支出人员及交通费用有效凭证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其它相关资料。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以及项目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2、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应详实;
  3、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提供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制页码;
  4、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本市类似扶持资金其他项目重复。
  六、本意见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七、本实施细则已同时在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cdmbc.gov.cn/
  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10.72.97.41:7100/
  联系人:张洪玲 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
  联系电话:61883718
  联系人:莫玲敏 市财政局外事外债金融处
  联系电话:86271145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2011年度国内区域经济合作
  重大项目(重要活动)支持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邮编

 

企业联系人

 

手机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节会名称

 

主办单位

 

申请补

助内容

 

申请补

助金额

1、    万元

 

2、    万元

项目总投入

万元

补贴合计(大写)

万元

本项目(活动)是否获得其它部门的资助

 

申请单位

财务事项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企业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项目(活动)总体情况及实施进度(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企业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做出申明,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区(市)县

商务

部门

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区(市)县

财政

部门

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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