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厅加强行风建设、简化民营科技企业审批程序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我厅行风建设会议精神,就简化民营科技企业审批程序问题,公告如下:
一、将民营科技企业审批制改为核准制。
二、将经办人、处长、厅长层层审批,最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下达批复的烦琐审批程序简化为“一表制”核准通过。即:设计一份“科技企业核准登记表”,经办人、核准人审查签字,最后加盖“核准专用章”,核准程序即履行完毕。
三、将原需提交的13种材料减少为8种。
四、除特种行业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进行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