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冀科计函〔2004〕22号)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2005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继续贯彻国家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和财政补助措施,引导和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试制及产业化工作。现将2005年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05年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积极研究、制定或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特别加强对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的应用、能够促进解决“三农”问题、节约资源和改善环境、公共健康与安全的新产品的支持。
二、申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国家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产业化计划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中直部门同时申报新产品计划。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申报资格。
三、项目的申报范围、申报程序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2005)》执行。各市科技局和有关部门在组织申报材料前要认真研究2005年《申报指南》、《评估指南》等有关申报文件、表格,按照国家科技部的要求帮助企业组织材料,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应在3年内有效。有关文件、样表从国家重点新产品网站:www.chinanp.gov.cn下载(我省采用非试点地区版)。
四、2005年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材料5份和电子申报材料(软盘)1份。
申报表电子数据采用《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软件(2005版)》录入,按规定格式导入软盘(申报软件及相关文件可在新产品网站相关栏目下载)。2005年新增加的“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要求提交WORD格式电子数据。
书面申报表要求按A4纸打印,其内容必须与申报表电子数据完全一致。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为:封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必备附加材料-辅助附加材料,附加材料要按照《申报指南》所列顺序装订。封页和材料清单应采用《申报指南》中附件二和附件七的样式。其中,封页仅填写产品名称及型号、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日期三项;材料清单顺序要与材料实际装订顺序一致。
书面申报材料采用简易线装,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封页均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不要采用其它坚硬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