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科技局关于印发2005年科技“双争”工作目标任务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邯科[2005]20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2005年科技“双争”工作目标任务及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2005年科技“双争”工作目标任务及奖励办法(试行)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邯郸市科技局关于2005年科技“双争”工作目标任务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适应科技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调动局内广大干部职工跑部进厅,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以下简称“双争”)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2005年“双争”工作目标任务及奖励办法。
1、 凡经过争跑,被科技部、省科技厅批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有无偿资金支持的,适合本奖励办法。
2、 “双争”工作纳入机关各处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局“双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的评审。
3、 2005年科技“双争”奖励设置四个奖励等次。根据各处室职能,把近三年来该处室从科技部、省科技厅争取科技项目资金的平均数作为本处室年度争取国家、省科技经费的基数。超额完成基数50%以上的为一等奖,超额完成基数25-50%的为二等奖,超额完成基数25%(含25%)以内的为三等奖,完成基数的为基础奖,完不成基数的,酌情扣减基础奖金。各等次奖励的奖金额度由局“双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度经费情况研究确定。
4、 对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等没有经费争取条件的处室的奖励,由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另行研究确定。
5、 奖励依据以科技部、省科技厅下达的正式计划或项目合同为准。
6、 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其中,物质奖励以奖金为主。奖金从科技项目前期活动经费中列支。
7、 本办法由局“双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05年有关处室争取国家、省科技经费目标任务分解表
处室名称
| 近三年争取经费合计(万元)
| 2005年双争目标任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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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处
| 406
|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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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处
| 141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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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处
| 431
|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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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办
| 82.5
|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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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处
| 40
|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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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处
| 22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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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 25
|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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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处
| 82
|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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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229.5
| 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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