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第二批7家企业:

序号

制科技型企业名称

主(代)管部门或单位

备注

1、

河北省冶金研究院

省国资委

 

2、

河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

省电力公司

非企业法人机构

3、

河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省交通厅

已与设计院合并

4、

河北省食用菌研究所

省供销社

 

5、

河北电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网通河北分公司

原邮电研究所

6、

河北煤炭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省国资委

进入邢台矿业集团

7、

河北省食品研究所

 

下放到邯郸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