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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时期价格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运用价格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明显。围绕新农村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应对金融危机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价格政策措施》等5个指导性文件。五年间,全省共取消省级审批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160多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近60亿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4万件,收缴财政3.7亿元。

  (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价格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实行了工业与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同价。对高耗能企业全部执行差别电价,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加价政策,在全国首家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简化了天然气价格分类,规范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对省内短输价格实行分价区作价。37个市、县开征了垃圾处理费,开征面达到47.4%。各项价格改革的稳步推进,促进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五)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政府举办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面实行药品销售 “零差率”制度,药品价格总体下降近50%。全面实施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在全国率先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继续稳定公办高等院校收费标准。制定并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规范物业管理收费。积极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工作,在全国较早建立并启动了价格上涨与低收入群体生活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六)价格法制建设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相继颁布实施了《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一批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有力推动了价格法制体系建设。电子政务建设迅速推进,办公自动化和政务公开水平明显提高。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较早建立了覆盖全省的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成本监审、价格认证工作成效进一步体现。采取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式,扎实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全省价格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扎实开展“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效能建设、政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建设和干部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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