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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第二批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第二批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2005年第二批省指导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本系统的省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的申报及筛选工作。推荐的各类计划项目要紧密围绕河北省科技发展“十五”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及2005年省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各计划之间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请各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的计划综合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申报程序。2005年第二批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的申报采用项目申报书电子数据上传和项目汇总表书面报送的方式。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1、承担单位申报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在河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项目申报”或“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填报(企业版)”程序和使用手册,根据项目不同类型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用软件的“数据导出”功能将数据导出到软盘一份,将软盘和申报书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的省指导计划项目将不被受理。
  (1)有在研的省级指令或指导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2)承担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情况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3) 承担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有关项目统计制度提交项目执行情况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4)承担国家或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2、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归口管理部门将申报数据导入到“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省直部门及扩权县市版)”(注:程序和使用手册在河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 “项目申报”或“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对上报项目进行数据完整及立项可行性审查,将推荐的项目申报书电子数据于10月24日前上传到省科技厅,同时将项目汇总表经负责领导签字、加盖计划专用章或科研管理章后分别报送发展计划处和相关业务处室。
  此阶段应注意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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