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科技局关于建立中国科学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邯郸办事处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邯郸市高开区,永年县、武安市、邯郸县高开区:
中国科学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邯郸办事处,自展开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县(市)区科技局积极配合下,充分依托中国科学院和各大院所科技资源,务实操作,各项业务进展顺利。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各项业务的连续性,拟在各县(市)区科技局、邯郸市、永年县、武安市、邯郸县高开区实行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一名副局长(主任)主抓该项工作,并积极为联络员提供方便条件,重视和支持他们的工作。联络员要深入掌握所在县(市)区产业状况和企业技术、项目需求情况,及时向邯郸办事处反馈信息。联络员要自觉接受中国科学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邯郸办事处的业务指导。
二、保持联络员队伍相对稳定:联络员人选由各单位推荐,并要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要更换。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
三、联络员职责和任务:
1、宣传、组织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接纳科技成果,推广先进技术,为推进落实创造必要的条件;
2、提出本县(市)区在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扩大生产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消化等方面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
3、对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推广等项目协助列入国家、省、市科技研发计划。对能够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或有可能申请省级或国家级的项目,要重点跟踪,以争取中国科学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支持,协助企业共同申请省级或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4、针对企业提供的技术需求或难题,协助办事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对接和洽谈,搞好专业研讨会、专题考察、企业诊断、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对接活动。
四、关心和支持联络员工作:各单位领导要关心联络员的工作,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有条件的单位,每月对联络员可以适当补贴一定数额的通讯费。
五、支撑体系: 邯郸办事处将定期向各单位联络员印发中国科学院最新科研成果,依据国家、省市重点科技工作内容,发布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组织联络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