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团委,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推进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持久开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继续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省青少年冬季长跑活动由河北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各市、各校要成立冬季长跑活动组织领导机构,主管领导要负责并具体指导。
二、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及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冬季长跑活动,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指导检查。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锻炼习惯,磨练意志品质,有效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冬季长跑活动实施方案,纳入工作计划。冬季长跑活动要与体育课、早操、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作用,指导并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冬季长跑活动,形成人人参加长跑、班班有组织活动、校校有传统特色的良好局面。
四、在组织学生冬季长跑活动中要重视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安全措施和行为,加强卫生安全监督,避免发生健康、交通等安全事故。
五、冬季长跑活动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至2010年4月30日。10月31日全国起跑仪式在北京举行,届时,我省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将在石家庄市举行,各市、各高校应同期举行起跑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