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创建文明生态村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的"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提高 "示范村"的科技文化水平和显示度,各有关县(市、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安排在全市"示范村"中,落实有关科技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与标准
1、在"示范村"广场内要建立橱窗式科普专栏1-3个,橱窗展示区要能放置90-120cm标准展板2-3块以上。
2、在"示范村"高标准综合活动室内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图书,要求占图书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3、在打造特色示范户中要结合"示范村"的特点,确定2-5个科技示范户,每户帮带10个科技明白人,每个科技明白人帮扶10-15个农户。
二、活动要求
1、要迅速与当地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办公室取得联系,到"示范村"摸清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2、要抓紧帮助"示范村"搞好橱窗式科普专栏的规划、设计、建设、布置等工作。"专栏"建设应体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做到美观坚固,安全适用,区位合理等要求,所有工作必须在4月20日前完成。
3、要检查督促"示范村"在4月20日前把科技图书配备到位。
4、要按照《邯郸市创建文明生态村科技示范户标准与管理办法(试行)》(附后)标准的要求,择优培养并尽快选定科技示范户、科技明白人和帮扶农户并建立健全档案。邯郸市创建文明生态村科技示范户标准与管理办法(试行)要在"示范村"宣传栏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