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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加快国家新材料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三、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持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深入实施“科技兴市”战略。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新材料产业基地领导小组的力量,全面指导基地建设工作,讨论决定基地重大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推进基地规划实施重大措施,协调解决基地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营造基地建设的良好环境。

  2、抓园区建设,推动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

  充分发挥“两区一园”(高新区、齐鲁化工区、东岳氟硅材料工业园)和各经济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产业聚集优势和相对优化的区域环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建立和完善各类共用技术创新平台,引导、鼓励建立企业联盟,以重大项目为纽带,推动联合攻关和项目的配套发展,努力实现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规模的同步提升。

  3、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体系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保险机构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研究开发能力。要继续增加政府应用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发挥淄博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专项资金作用,用于支持中小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加强政策性金融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引导商业金融支持自主创新,改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建立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的保险服务等。

  4、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选择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通过示范作用,引导其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加大人才队伍和创新文化建设的力度,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在继续对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实行奖励制度的基础上,将研发机构与项目承担、资金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挂起钩来,对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在政策上予以倾斜,优先考虑。同时加大对研发中心的考核和管理,真正发挥其在企业技术进步中的作用,切实为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5、加速高新技术成果的引进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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