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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4、初评。根据经费安排,科技厅计划财务处将储备项目分送相关业务处。相关业务处对部分或全部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并组织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初评,形成初评意见和预立项建议后送交计划财务处汇总。
  5、预立项。科技厅计划财务处将汇总意见报主管厅领导审批后,提交厅长办公会(可扩大至有关处长)研究,确定预立项项目,并以书面形式将初评意见和预立项情况通知项目组织单位。
  6、咨询论证。项目组织单位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专家初评意见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修改,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和《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请书》,提交科技厅计划财务处。科技厅会同财政厅组织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预立项项目符合相关政策的程度和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咨询论证,形成综合咨询论证意见。
  7、立项。科技厅计划财务处汇总综合咨询论证意见,报科技厅党组研究确定立项项目。对立项项目,计划财务处将综合论证意见反馈科技厅相关业务处、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科技厅相关业务处组织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综合咨询论证意见对《可研报告》进行修改,正式填报《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和《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请书》,并导入“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
  8、批复。科技厅与财政厅对立项项目会签后报省政府批复。
  各项目组织单位要积极开展对本地或本系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调研,按照《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努力做好“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组织、筛选和申报工作。
  2007年第二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已经开始组织和评审,申报2007年第二批的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请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建议书》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报科技厅计划财务处和相关业务处各1份。
  《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建议书》、《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请书》可从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 )“业务大厅”中的“项目申报中心”下载。
  联系人:孟志国                 电 话:0311-85889149

  二○○七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建议书(略)
  附件二: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略)
  附件三: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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