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保障体制和机制
(一)明确城市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政府、各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把加强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工作上升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建设“低碳广州、智慧广州、幸福广州”的高度来认识,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服务意识。(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二)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得力、监督到位”的城市管理体制。坚持“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格局,市级负责政策、规划、指引、协调、监督、考评、市本级“以奖代拨”资金调配和查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区级负责落实属地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区属各部门和街(镇)搞好城市管理;街(镇)负责落实网格化管理,领导、指导、检查和服务社区管理;社区负责动员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共创文明社区、幸福社区。(实施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府研究室,市城管委)
(三)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大部制”改革优势。坚持城市管理“一盘棋”,由市城管委和城管办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络网和工作联系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加强协同,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形成审批、管理、监督、执法、处罚全面覆盖的管理网络。强化以市长和区长为首的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城市管理交办、督办和红黄牌制度,确保城市管理领域政令畅通。(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城管委、城管办)
(四)健全城市管理目标责任考评。建立属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以区域城市管理为对象,按照考评制度科学化、内容法制化、方法专业化、程序规范化、记录表格化、手段科技化、机构正规化、结果透明化的思路,采取专业部门考核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网格巡查和专项检查、样本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灵敏、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考核模式,不断提高对城市管理工作和“双竞赛”活动考评的权威性、公正性。(实施单位:市城管办)
(五)加大城市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城市管理经费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确保城市管理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依据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规模确定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总量,通过财政来保障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加强改革,提高垃圾处理费征收率,通过经营公有物业户外广告位置和城市公共空间使用权,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经费使用手段,建立“以奖代拨”制度,市、区(县级市)财政分别列支适量经费作为两级城市管理“以奖代拨”资金,每年年初依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先进。(实施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物价局、城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