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县(市、区)科技局科技管理工作评价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创新型邯郸建设,市科技局决定对各县(市、区)科技局2007年度科技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包括科技管理自身建设、科技创新环境建设、科技管理改革与发展、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建设、知识产权工作等内容。注重考察各县(市、区)科技局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举措和创新工作方法等特色突出、创造性强的工作,以及工作积极性和活跃程度。
二、考评方法和程序根据年度科技管理工作综合评价考核指标有关内容,以各县(市、区)科技局填报的自查报告为主要依据,并结合各县(市、区)科技工作实绩,由市科技局组织考评小组,采用定量计算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
(一)材料审核由市科技局办公室组织考评小组对各县(市、区)科技局填报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将整理后的材料分送各业务处室进行真实性、有效性审核。业务处室对审核无误的材料签字确认。
(二)组织评审根据市科技局下达的年度科技管理工作综合评价考核指标,由市科技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等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相关评审。
(三)汇总排序根据各指标的评分值,汇总计算各单项指标和综合评价得分。根据各县(市、区)单项得分和综合得分,分别进行排序。
三、评比奖励
根据评审小组确定的各县(市、区)科技管理工作综合得分排序结果,推荐若干个县(市、区)科技局为综合科技管理工作优秀或先进县(市、区)科技局;根据评审小组确定的各县(市、区)科技管理专项得分排序结果,推荐部分县(市、区)科技局为专项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县(市、区)科技局。推荐结果报市科技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要求
1、报送材料必需列出指标代码并逐项填写形成自查报告。定性材料要言简意赅,所附的相应目录清单和复印件也要注意标注对应项代码。
2、考核实行报送材料承诺制度,各单位要对提供的资料、各种数据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