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农业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多方开辟农业案件举报渠道。公开案件举报电话,全天接听,接到举报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明查暗访,一查到底。
三是实行农药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农药管理责任到人。市农业局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实行联系制度,每个生产企业都有农业部门的联系人,督促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和标签管理规定,签订不生产甲胺磷等高毒农药承诺书。各区县农业部门有关领导和农药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药经营业户实行承包到人,确保不经销甲胺磷等高毒农药。若发现经销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的经营户,要追究包户执法人员的责任,不实行包户监管造成严重事故的,追究农业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四是建立农药信息公开制度。在淄博农业信息网和淄博农技中心推广网开设农药打假专栏,公布农药质量和标签不合格的产品和企业名单;推荐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和合理使用农药;交流各区县开展管理年活动的经验等。
3、开展评先树优活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药生产、经营的评先树优活动,把资质完备、产品质量过硬、社会信誉高的优秀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评选出来,通过各种形式向全社会推介,扶持优秀企业做大做强(农药生产、经营的评先树优标准另行制定)。
(三)强化农药使用监管,推进助奥保障行动的实施
1、加强源头治理。对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基地、“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基地实行例行监测,建立基地生产记录档案,引导种植户科学施肥,安全用药,防止国家禁限用农药进入基地。
2、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积极推广物理、机械、人工、生物等防治技术;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和其他禁用农药,严格限制用药次数、用药量,执行安全间隔期规定,防止和控制农药污染。积极推广连锁经营,扩大专业化防治,开展统防统治、代防代治服务。
3、定期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制定年度农药残留检测计划,定期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对生产进行全程监控,为有效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责任到人。每一个基地有一名农业部门技术人员具体负责,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万无一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农药管理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以市农业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药管理年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建立4个监管督导组,明确责任,搞好监督、检查和督导等工作。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农药管理年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奥运年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和农药市场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