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行进京产品生产基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基地的进京产品,经过认证的都要在认证标识上标明产品的来源、质量标准、品牌等;没有认证的,所在区县农业部门要进行上市前检验,对符合质量标准的出具质量合格证明,凭证明进入市场;进京的市场、运销业户要建立进销货台帐,严格把关,凡没有经过认证的产品,都要索取合格证明,绝对不得销售无质量安全把握的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联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周连华任总召集人,市长助理邹光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孙中华、市农业局局长王子林为召集人,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畜牧兽医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次行动的组织协调。
(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调度行动开展情况,与各区县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将我市行动实施的有关信息上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网上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引导产销对接。
(三)加强对进京产品重点企业、基地的扶持和服务。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对进京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基地、市场和运销业户的扶持力度,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检测设备配备和检测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企业、基地、市场等开展技术服务,特别要继续加强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实施监管责任制。确定的进京企业、基地、市场和运销业户,各区县都要对每一个生产经营主体明确一名技术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进行跟踪指导监督,出现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重点对进京企业、基地、市场等典型以及优质农产品进行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对进京企业、基地、市场、运销业户以及合作组织负责人进行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增强“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行动的责任感。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5月底前,建立本次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
2、从5月上旬开始,对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基地、市场、运销业户和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全面排查登记,确定产品进京单位,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案。